应用数学和力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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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主办:重庆交通大学/重庆交通大学
国内刊号:CN:50-1060/O3
国际刊号:ISSN:1000-0887
期刊信息

中文名称:应用数学和力学杂志

刊物语言:中文

刊物规格:A4

主管单位:重庆交通大学

主办单位:重庆交通大学

创刊时间:1980

出版周期:月刊

国内刊号:50-1060/O3

国际刊号:1000-0887

邮发代号:78-21

刊物定价:340.00元/年

出版地: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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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哪个分量更高?并列一作如何认定?

时间:2026-10-20 10:03:37

不少医护人员在准备职称评审材料的时候,都会犯嘀咕: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到底哪一个在评审里更吃香?碰上好几个人贡献差不多,想挂并列第一作者的时候,这个署名又该怎么认定才不算白费功夫?

评职称: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哪个分量更高?并列一作如何认定?

平时科室里大家凑在一起做科研,熬了好久把论文写出来,临到投稿前为了排作者顺序纠结半天是太常见的事了。好多人抹不开同事情面,稀里糊涂就答应了明显不合理的署名安排,表面上看着和和气气谁都没得罪,可这种没底线的让步,等到真的提交职称评审材料的时候,十有八九要出大麻烦。论文署名的先后,直接关系到你手里这篇成果能不能算成自己的有效参评业绩,要是等到材料递上去都进了审核环节才反应过来署名不符合当地要求,再想找补申诉,基本连一点操作余地都没有。
要说认可度,第一作者绝对是全国职称评审里通用的硬通货,国内各个地区的评审规则里,对第一作者的认定标准都特别稳,很少变来变去。就拿几个省份的明文要求来说,河南的职称申报条件写得明明白白:参评人员的科研成果,只认独著论文,或者排在第一位的第一作者产出;安徽那边也把第一作者当成核心认定标准,别的署名身份都得往后排;就连国家卫健委直属单位评副高职称,普遍的硬门槛就是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的论文。评审专家的共识也很统一:第一作者才是整篇论文的核心完成人,从攥写全文、跑数据采集到后期做数据分析这些最耗精力的核心活,基本都是第一作者扛下来的。在国内不管去哪个省份参评,第一作者的认可度都处在第一梯队,优先把第一作者的位置攥在手里,才能最大程度躲开评审阶段材料被打回的风险。
至于通讯作者的成果算不算数,那可就没个统一答案了,完全得看你参评省份的具体政策。在国际学术圈的惯例里,通讯作者是整个课题的总负责人,要担起整篇论文的全部学术责任,可国内各个省份对通讯作者的认定标准差得特别大:北京、常州、咸阳、黄石这些地方,不管你是第一作者还是通讯作者发的论文,都能拿来评职称;舟山的规矩更特殊,只认在外文期刊上标注了“贡献排名第一”的通讯作者身份;河南、安徽的官方文件直接拍板,通讯作者的成果根本不算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贵州则是在评审学分核算的时候,通讯作者身份能抵扣对应的申报名额。所以说,在答应别人随便挂通讯作者署名之前,一定要把本省最新发的评审通知逐字逐句啃明白,绝对不能凭着以前攒的老经验瞎判断,不然很容易吃大亏。
并列第一作者乍一看好像能把各方诉求都照顾到,公平平衡团队里好几个人的科研贡献,可真到职称评审环节,对这类署名的审核卡得特别严。国家卫健委直属单位还有河南、江西等地的文件都写得清清楚楚:挂了并列第一作者的成果,只认排在最前面的那个申报人能用;至于共同通讯作者的成果,一般也只有排在最后一位的通讯作者才会被认定有效。常州的要求就更严了,用来评职称的成果,要么是独立完成的第一作者,要么是排在首位的通讯作者,半点儿通融的余地都没有。还有个特别容易被大家漏掉的关键细节:期刊正式印出来的正文页面上,必须明明白白标注清楚共同第一作者的身份,把两位作者的所属单位、各自对应的科研贡献都写清楚,缺了这份官方标注,评审专家直接就能判定这份材料无效,光靠团队内部几个人私下口头约定,在正式评审流程里半点儿法律效力都没有。
所以在投稿之前,一定要把这些核心细节捋顺:提前查清楚本省最新的职称政策,确认当地到底认不认通讯作者的成果,如果当地根本不把通讯作者纳入有效认定范围,那你就得尽全力把论文的第一署名位次抢下来。同时也要提前问清楚你准备投的期刊,正式出版的时候版面能不能登共同第一作者的贡献说明。投稿系统里填进去的作者顺序,最后会原封不动同步到正式出刊的版本上,信息提交确认之后系统就直接锁死了,后期你再临时去找编辑申请调整作者排序,期刊基本不会搭理你。论文署名本来就要求权责划得清清楚楚,只有提前把当地的评审规则摸透,你熬了无数个大夜攒出来的科研成果,才能真正算到自己的个人业绩认定里,千万别花了大把时间精力做研究,结果临评职称才发现成果根本不被认可,最后落得个得不偿失的下场。